关于做好2020年档案收集工作的通知
校内各职能部门、二级学院:
档案是持续记录学校办学历史、促进学校建设和发展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。根据《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》(教育部、国家档案局第27号令)、《乐山师范学院档案管理办法》(乐师院[2014]79号)等文件精神,结合学校档案工作的实际情况,现将2020年档案立卷归档工作通知如下,请按时完成档案的整理和移交。
一、归档内容
1、总要求:学校党政管理、教学、科研、财会、外事、基建、资产与设备管理、出版等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纸质材料、电子文档和影像资料,均应归档。
2、归档内容、范围及保管期限:各类档案归档具体内容、范围及保管期限,请参见《乐山师范学院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》(附件1)。
3、专业获奖:各单位获得的校外获奖证书、奖牌、奖杯、锦旗等(厅级及以上)奖励产生的资料,按要求均应整理归档移交档案馆。
4、实物:校际交流中产生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实物等,按要求均应整理归档,移交档案馆。
二、归档时间
1、档案覆盖时间:2020年1月1日-2020年12月31日。
2、归档完成时间: 2021年6月30日之前完成归档、移交工作。
3、专项档案归档时间:
(1)基建项目类文件材料:应在项目完成后3个月之内完成归档工作。
(2)重大活动、全校性会议: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材料,由牵头单位按专题立卷,并于活动结束后2个月之内完成归档工作。
(3)防疫抗疫期间的文件、照片、视频、实物等资料:全校各部门、各教学于2021年6月30日之前完成归档工作。
(4)扶贫期间产生的文件、照片、视频、实物等资料:全校各部门、各教学院于2021年6月30日之前完成归档工作。
(5)申硕专项: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于2021年6月30日前,将申硕期间产生的文件、照片和视频等资料完成归档。
(6)重要展览的图片、视频等:全校各门、各教学院举行的宣传、教育等重要展览的图片(电子版)、视频均应归档,并于2021年6月30日之前完成归档工作。
(7)2021届毕业生学业成绩、毕业等资料:在12月31日前完成归档工作。
三、归档要求
1、双套制:今年档案的收集整理继续执行档案双套制管理,按照档案规范化管理的要求,所有移交档案实行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一一对应,并实现南大之星档案系统内的全文挂接。(具体参见附件2)
2、审查与审核:按“应收尽收、应归尽归”原则,请各部门领导和兼职档案员认真审查归档文件材料是否齐全、完整、准确,特别须注意签字和公章的完整性,严把质量关,防止漏归、错归。
3、立卷与分类:兼职档案员要认真做好平时预立卷工作,合理分类,安全存放,加强与档案馆的联系,积极接受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,以确保本部门文件材料能够及时、完整地归档。
4、查漏补缺:历年应归档但尚未归档的文件材料,请各单位认真检查,查遗补漏,及时归档;当年资料归档后,若兼职档案员有调整、补充,请及时通知档案馆。
5、合作分工:凡由多个单位合作完成的项目或工作,由主办部门立卷、归档。各参与单位将自己承担部分任务的文件资料送交主办部门。
6、移交手续:移交档案必须履行手续,填写移交清单,一式两份,写明案卷标题、卷内文件页数、案卷数量、移交时间,交接双方签名盖章,各存清册一份。
特此通知。
档案馆
2021年5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