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内各部门:
档案是持续记录学校办学历史、促进学校建设和发展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。根据《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》(教育部、国家档案局第27号令)、《乐山师范学院档案管理办法》(乐师院﹝2022﹞60号)等文件精神,结合学校档案工作的实际情况,现将2023年档案立卷归档工作通知如下,请各单位按时完成档案的整理和移交。
一、归档要求及内容
1.总要求:学校党政管理、教学、科研、财会、外事、基建、资产与设备管理、出版等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纸质材料、电子文档和影像资料,均应归档。
2.归档内容、范围及保管期限:各类档案归档具体内容、范围及保管期限,请参见《乐山师范学院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》(附件1)。
3.声像档案:各部门收集文字材料的同时注意收集声像档案等。各单位在管理、科研、教学、重大交流等活动中产生的录音、录像、照片等按要求均应整理归档移交档案馆。
4.实物档案:收集文字资料的同时注意收集实物档案。各单位在管理、教学、校际交流等活动中产生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实物,各单位获得的厅级及以上获奖证书、奖牌、奖杯、锦旗等奖励产生的资料,按要求均应整理归档移交档案馆。
5、专项档案:遵行“有则必备、应收尽收、应归尽归”原则,学校中心工作、重大活动、全校性会议等资料均应归档。专项档案均由牵头单位立卷归档,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办理的文件,由主办单位立卷归档。
二、归档时间
1.档案覆盖时间:2023年1月1日-2023年12月31日。
2.档案归档完成时间: 2024年6月30日之前完成归档、移交工作。
3. 2024届毕业生学业档案:2024年12月30日前
三、专项档案
专项档案均由牵头单位立卷归档;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办理的文件,由主办单位立卷归档。2023年专题档案归档具体要求见下表。
序号 |
专题档案 |
归档部门 |
归档范围 |
完成归档时间 |
1 |
师范认证专题档案 |
教学部 |
师范认证整个过程中产生的具有保存和参考价值的文字资料、照片和视频等资料。 |
2024年6月30日前 |
2 |
第四届第二次工会会员暨教职工代表大会专题档案 |
校工会 |
会议组织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资料、图片、视频、实物等会议材料 |
3 |
重要宣传、教育活动 |
各二级单位 |
全校各部门2023年自行组织的宣传、教育等重大活动和重要展览的图片(电子版)和视频 |
4 |
主题教育档案 |
组织部 |
总体规划与策划、宣传与教育材料、活动执行与记录材料、反馈与评估、法规与文件等材料 |
5 |
45周年校庆档案 |
校地合作处、校友事务办公室 |
活动筹备方案等基础性资料、宣传类资料、执行类资料、物资及产地类资料、成果展示类资料、校庆活动的合同、协议等法律文件资料 |
四、归档要求
1、双套制:收集文字材料的同时注意收集电子文件。今年档案的收集整理继续执行档案双套制管理,按照档案规范化管理的要求,所有移交档案实行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一一对应,并实现南大之星档案管理系统内的全文挂接。(具体参见附件2)
2、审查与审核:按“应收尽收、应归尽归”原则,请各部门领导和兼职档案员认真审查归档文件材料是否齐全、完整、准确,特别须注意签字和公章的完整性,严把质量关,防止漏归、错归。
3、立卷与分类:兼职档案员要认真做好平时预立卷工作,合理分类,安全存放,加强与档案馆的联系,积极接受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,以确保本部门文件材料能够及时、完整地归档。
4、查漏补缺:历年应归档但尚未归档的文件材料,请各单位认真检查,查遗补漏,及时归档;当年资料归档后,若兼职档案员有调整、补充,请及时通知档案馆。
5、合作分工:凡由多个单位合作完成的项目或工作,由主办部门立卷、归档,各参与单位将自己承担部分任务的文件资料及时送交主办部门,由主办部门统一归档。
6、移交手续:移交档案必须履行手续,填写移交清单,一式两份,写明案卷标题、卷内文件页数、案卷数量、移交时间,交接双方签名盖章,各存清册一份。
五、其他说明
如对档案立卷、归档有不清楚之处,请咨询档案馆工作人员(见下表),联系电话:2276066
序号 |
姓名 |
工作分工 |
1 |
张荣霞 |
负责党群、行政、基建、外事类档案;专题档案建设 |
2 |
谢旭文 |
负责教学、出版、实物类档案; |
3 |
胡瑛 |
负责声像、设备、财会档案; |
4 |
曹旭 |
负责科研类档案。 |
特此通知。
档案馆
2024年5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