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内各单位:
为总结经验、表彰先进、树立典型,根据《乐山师范学院档案管理办法》,学校决定开展2019-2020年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档案工作者评选工作,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审工作小组
组长:陈范华
成员:学校档案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
评审工作具体事宜由档案馆负责
二、优秀档案工作者评选条件
1、热爱档案工作,恪守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;
2、在档案的保护和现代化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;
3、认真执行学校档案工作相关规定,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,档案工作成绩突出;
4、主动接受业务指导,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和培训,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效率;
5、主动服务学校事业发展,在档案管理理论研究、实践创新、校史编研方面亮点突出。
三、档案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
1、认真执行学校档案工作相关规定,档案工作成绩突出;
2、把档案工作纳入本单位的工作计划和有关人员的岗位职责,有相关的制度建设,不定期布置、检查、总结与验收档案工作,使档案管理成为本单位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;
3、为本单位配备政治、业务素质较好的档案员,并保持相对稳定,使档案管理组织健全、有效;
4、主动配合学校档案馆共同做好本单位档案业务的监督、指导和检查工作。检查本单位档案员履行职责情况,监督、检查本单位文件材料形成积累、整理立卷、归档移交的全过程,保证归档文件材料的质量;
5、关心本单位档案员的工作,改善他们的工作条件,解决他们工作中的困难。
四、评选办法及时间安排
(一) 申报:请各单位认真组织,按照评选标准做好申报工作,并于9月30日之前将“推荐表”、“申报表”报送档案馆。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档案馆张荣霞老师,电子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:478532510@qq.com。
1、先进个人:由单位推荐(填写附件1:乐山师范学院优秀档案工作者推荐表),所属单位签署意见盖章,纸质及电子版材料一并报送档案馆,优秀档案工作者由评审工作小组审查确定。
2、先进集体:单位申报(填写附件2:乐山师范学院档案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),所属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,纸质及电子版材料一并报送档案馆,学校档案工作先进集体由评审工作小组审查确定。
(二)评审:10月
1、档案馆提供各单位和档案馆2019-2020年度档案资料的管理、立卷、归档数据信息
2、学校档案工作委员会召开评审会,根据相关材料,集体确定档案工作先进和优秀档案工作者。
五、表彰奖励
对评选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优秀档案工作者颁发证书,并按学校文件发放一定奖励。
联系人:张荣霞 电话:2276066
特此通知。
附件1.乐山师范学院优秀档案工作者推荐表
附件2.乐山师范学院档案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
乐山师范学院档案馆
2021年9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