设为首页 | 加入收藏 | 资源下载

通知公告 NOTICE

联系我们CONTACT US

More>>
乐山师范学院档案馆

馆长室:0833-2276066

邮编:614000

地址: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滨河路778号

您的当前位置: 网站首页 / 管理制度 /
乐山师范学院档案馆档案库房管理制度
新闻来源: 本站原创 发稿时间:2018-01-11 11:04:05 发稿人:管理员

 

档案库房是保存学校档案的基地。为了确保档案的安全、最大限度地延长档案的寿命、加强库房的科学管理,有效地提供档案信息,为学校的教学、科研和管理工作服务,制定本制度。

一、档案库房设专人管理,非档案馆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库房。

二、档案库房内除归档案卷、文件资料与实物档案、档案柜架和为保证档案安全配置的各种设备外,不得存放或堆积任何物品。

三、利用现有设备进行温、湿度的调节并做好一天两次温、湿度记录。

四、按规定做好防虫、防霉药物的替换工作。

五、保持库房清洁,做好一周一次小扫、一月一次大扫和每天库房的通风换气工作。

六、库房布局合理美观,案卷排列科学整齐,便于利用与管理。

七、对库房内配置的各类设备分别按其要求定期检查、维护与更换。

八、对库存档案要经常进行检查,发现问题,及时报告,并采取措施予以处理。

 

 

版权所有 四川 乐山师范学院 2004-2013

地址:乐山师范学院德馨楼