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内各单位:
根据《乐山师范学院年鉴编辑工作管理办法》(乐师院[2014]27号)文件规定,结合学校实际,现将2018年度年鉴资料收集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收集时间:2019年3月22日—4月30日
二、收集内容:
(一)学校办公室负责提供学校大事记、学校领导重要讲话、重要专题报告、学校重要文件目录。
(二)组织部负责提供学校党委、行政、党校领导名录、部门和教学院设置及党政负责人名录、党员人数、优秀党员和党组织、年度考核结果、学校非常设机构名录。
(三)党委宣传、统战部负责提供学校重大活动图片、新闻媒介宣传学校相关信息、校内民主党派负责人及市级以上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名录。
(四)人事处负责提供教职工基本情况、高级职称教职工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、学术骨干及青年骨干教师、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、省级以上突出贡献专家;教职工各类获奖等。
(五)教务处负责提供教学改革项目及成果获奖、学科及专业设置、精品课程、特色专业、教学团队及教学竞赛、校历。
(六)科技与学科建设处负责提供科研成果、科研项目、成果转化、科研获奖目录;兼职硕士生导师和博士生导师名录、重点学科建设情况、学术委员会成员名录、科研平台和机构名录及相关统计资料。
(七)学生处负责提供基本状态数据、学生高级别获奖。
(八)招生与就业处负责年度招生计划、创新创业情况、考研统计和高质量就业统计。
(九)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提供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分户统计表。
(十)地方合作处负责提供学校服务地方经济、社会发展情况;年度扶贫项目统计。
(十一)招标中心负责提供政府招标项目统计数据。
(十二)团委负责提供共青团系统获奖情况、团员和青年统计数据;
(十三)工会负责提供教职工、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会议情况、工会组织的全校性重要活动情况、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和工会委员名录。
(十四)继续教育学院负责提供成教学生招生、学生获奖、在校学生统计、学生毕业情况;
(十五)国际教育学院负责提供国际合作项目、外籍教师、专家和出国留学人员名录。
(十七)图书馆负责提供馆藏及当年购置文献情况,教学院进馆和借阅量统计。
(十八)档案馆负责编写档案馆馆藏及当年收集档案情况。
(十九)体育学院负责提供参加市级以上体育比赛成绩及获奖情况、学校田径运动会成绩统计、体育工作委员会名录。
(二十)各教学院负责撰写《教学院基本情况》。
三、年鉴内容形成后,必须注明拟稿人,并交部门负责人审阅,部门负责人审核签章后提交档案馆,同时提供电子文稿。提交纸质稿、电子稿请与胡瑛老师联系。电话:2276066,QQ:184953744。
档案馆
2019年3月20日